各市(州)、贵安新区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部署,加快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按照《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贵州****
(二)征集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典型实践。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组织申报
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申报主体按照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17点前将典型案例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送至sdsjj.hqy@guizhou.gov.cn,待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盖章纸质版,我局将按程序推荐至国家数据局。
附件: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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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雪、黄籽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