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作如下修改:
1、商务评分因素的“体系认证”删除,商务部分评分满分修改为8分;
2、报价部分评分满分修改为23分。
其他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至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①、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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