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门诊楼1号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1)供应商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非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或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须取得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安装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十)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湛江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非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或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须取得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安装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广东省 湛江市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广东省 湛江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格式自拟):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qq.com;具体报名详情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三、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干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