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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央储备粮茂名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标段二)装修工程[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湖南乾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成)广州佳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的要求,不通过资格评审。 |
6 |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德启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湖南省东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