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新建客房及配套项目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房地产业 |
资金来源 | 其他100% | ||
项目概况 |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新建客房及配套项目,项目拟扩建总建筑面积约24800㎡,计容面积约19330㎡,其中酒店客房约6720㎡、过渡大厅约300㎡、餐饮设施约350㎡、大型会议室和分组讨论室约900㎡、休闲娱乐用房约1050㎡(含25mx8m室内恒温泳池、健身房250㎡、3间SPA房,单间约25㎡)、社会停车场3700㎡,片区**** | ||
公告名称 |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新建客房及配套项目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 ||
公告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发布时间 | **** 14:30 至 **** 14:30 | ||
公告内容 |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绿色建筑验收标准所要求的各专项内容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及协助协调检测相关工作;编制绿色建筑符合性评估报告;完成能耗收集及上传(如需);协助审核整理相关报审资料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提供绿色建筑(含节能)验收相关咨询服务,确保项目通过绿色建筑(含节能)验收(国标二星级)的全过程服务,详细如下: 一、专项检测部分:专项检测内容的检测及协助送检,协助送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验收及检测标准附件要求送检的全部内容(绿色建筑工程检测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检测项目)等,检测抽检点数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二、咨询服务部分: 1.取得能耗分项计量数据上传市级平台的确认报告(按需),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法规及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验收的要求,完成对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出具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绿色建筑评估验收报告、能效测评报告等,保证绿色建筑评估通过验收。 2.协助甲方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依据绿色建筑相关规范,收集整理审核项目设计、施工、检测等文件资料,查验项目施工现场,就文件资料与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完善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分项工程,确保项目通过绿色建筑验收。 |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新建客房及配套项目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 标段编号 | ****-01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采购控制价(元) | 178064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工程环境-建筑物理及节能”、“工程环境-环境工程”); 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必须同时具备: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工程环境-建筑物理及节能”、“工程环境-环境工程”)。 2、投标人须具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认可机构认可的证书(CNAS证书)(检验项目包含:绿色建筑评价)。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第2条中的至少一项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并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 ||
服务期(天) | 21 | ||
服务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绿建专项验收完成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绿色建筑验收标准所要求的各专项内容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及协助协调检测相关工作;编制绿色建筑符合性评估报告;完成能耗收集及上传(如需);协助审核整理相关报审资料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提供绿色建筑(含节能)验收相关咨询服务,确保项目通过绿色建筑(含节能)验收(国标二星级)的全过程服务,详细如下: 一、专项检测部分:专项检测内容的检测及协助送检,协助送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验收及检测标准附件要求送检的全部内容(绿色建筑工程检测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检测项目)等,检测抽检点数应符合国家、省市**** | ||
资格条件 | 1、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工程环境-建筑物理及节能”、“工程环境-环境工程”); 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必须同时具备: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工程环境-建筑物理及节能”、“工程环境-环境工程”)。 2、投标人须具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认可机构认可的证书(CNAS证书)(检验项目包含:绿色建筑评价)。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第2条中的至少一项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并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14: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4:30 |
质疑截止时间 | **** 14:3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 14: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4:3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 | ||
开标时间 | **** 14:30 | ||
开标地点 | www.szcjjt.com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