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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车辆租赁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比选范围:为郑州院区提供市内、省内及相邻省份出行、接送等车辆服务。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6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为三年,每年采购人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1.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8中选人数量:2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车辆租赁等)。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至****(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3.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以下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邮件至****@126.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车辆租赁等) (3)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先生。 3.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④项目名称 标段”。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3.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4.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郑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03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