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统发〔2025〕5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兰溪瑶族乡、源口瑶族乡: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推进,准确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7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已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经县****
一、项目安排
此次下达的项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赋予“三个意义”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补齐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实施责任单位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乡村振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好项目落实、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组织实施等工作。要加强协调,督促指导项目村尽快组织实施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应当按照《江永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所有项目都要到县发改局办理不招标或核准手续。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要始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完善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前全部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资金实际拨付进度达到100%。
(三)坚持公开透明。要真正落实好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一方面是做好项目实施前的项目资金公示。项目计划文件下达后,乡镇要在政务公开栏将下达到本乡镇的项目计划公示,项目村要及时在乡村振兴公示栏将到村到户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造价、资金筹集(明确资金量)、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项目开始实施及完工时间、建设单位等。另一方面是做好项目完工公示。项目完工验收后,项目村要将项目名称、具体实施地点、实际完成工程量、资金筹集(明确资金量)、建设单位、实施时间等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照文件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不准分包、转包工程,严禁以拆分工程等形式规避公开招标和财政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套取、私分和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积极配合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江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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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永县**** | ||||||||||||||||||
金额单位:35万元 | ||||||||||||||||||
序号 | 项目乡镇(实施责任单位) | 项目村(行政村)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任务(规模) | 实施地点(自然村组及起止点) | 补助标准 | 资金规模 | 筹资方式 | 绩效目标 | 受益脱贫对象 | 脱贫群众是否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时间进度(起止) | 备注 | ||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户数 | 人数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
兰溪瑶族乡 | 勾蓝瑶村 | 乡村建设行动 | 勾蓝瑶新村挡阻墙建设 | 新建 | 第一层长60米,宽2米,顶点1.5米,高3米。第二层长60米,宽1.5米,顶点宽1米,高三米 | 勾蓝瑶村 | 25 | 25 | 25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户收入 | 66 | 300 | 是 | 改善300人生活条件 | 2025.6 | 2025.12 | 带帽 | |
源口瑶族乡 | 源口社区 | 乡村建设行动 | 源口社区小河边幸福桥护砌及周边提质工程 | 新建 | 新建护砌长约50米上宽1.2米,下宽1.5米及周边提质改造 | 小河边幸福桥护砌 | 10 | 10 | 10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户收入 | 50 | 171 | 是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50户农户171人受益 | 2025.6 | 2025.12 | 带帽 | |
合计 | 35 | 35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