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变更公告-梅州市****-丙村镇溪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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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变更公告-梅州市****-丙村镇溪联村.pdf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前)将异议书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权籍调查部,联系方式:电话:****。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1 | 梅州市**** |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 丙村镇溪联村 | ****JA00029W**** | 5.6767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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