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供货期限:一年,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3.4.2供货标准及要求
3.4.2.1所有产品规格、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3.4.2.2成交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按标准提供所需产品并负责将产品及时送到(包括卸货)指定地点。
3.4.2.3所有供货单按要求准确填写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专门签收员签字认可。
3.4.2.4为确保满足采购人突发性、应急性,单次数量较少(订制特殊型号),且零星分散的服务需求,成交人须及时调度生产,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并承诺临时定价时应该确保市****
3.4.2.5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②供货人员安排,③供货进度,④保障措施等。
3.4.2.6成交人在供货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成交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3.4.2.7成交人负责其送货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3.4.3质量保证
3.4.3.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4.3.2整体项目质保期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按照签订合同时签订的保修条款进行保修。
3.4.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更换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4.4售后服务
3.4.4.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4.4.2售后按国家标准执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免费质保期,②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③服务响应时间及保障方案,④售后应急措施等。
3.4.4.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材料。
六、验收标准:3.4.5.1根据《长沙市****
3.4.5.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需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及其他逐项进行检验。如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成交人免费更换产品进行重新验收。
3.4.5.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3.4.5.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4.5.5项目验收时,供应商必须保证其供货能够正常进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3.5.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价单价,否则认定为废标。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运输、装卸、保险、包装、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5.2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3.5.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采购人财务规定执行。
3.5.4项目清单中产品,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
3.5.5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取消资格。
3.5.6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的费用及安全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5.7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3.5.8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5.9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3.5.10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肆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5.1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3.5.17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