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清远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1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广东新鸿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于****对你公司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在核查期间你公司未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对你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于****前按照公司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完成整改,目前整改期限已过你公司仍未整改到位。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资料结合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系统上查询你公司信息显示,你公司已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10项资质(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的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向你公司发出《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并于****送达。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10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依法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