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州市****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连州市 | 公告时间 | **** 16:49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州市西岸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连州市****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审 第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6.0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2025年3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 (6.0分)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2025年3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二副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清远市新城西21-23号区(广清大道76号)现代城国际公寓15层12号】,陈先生,****)”,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州市西岸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清远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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