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单位
1. 为开展本项目相关工作,通过收集、审阅标的物业相关资料,对标的物业实施现场勘察,访谈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标的物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了解标的物业的产权登记、建设经营合作、主要租赁、运营管理等相关情况;
2. 从法律的角度协助我校论证、确定标的物业本次公开招租的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物业范围、租赁期限、租赁用途、意向方条件等;
3. 协助我校就标的物业出租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必要时指派律师列席我校集体决策会议提供法律支持,审阅、修改我校就标的物业出租的集体决策文件;
4. 协助我校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公示相关工作,审阅、修改公示相关文件;
5. 审阅、修改我校起草的国有资产出租申请报告,指导我校准备国有资产出资申报材料(如需);
6. 协助我校就标的物业出租事宜向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层报审核、审批,并协助我校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政府关注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7. 协助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委托相关产权交易所实行公开招租,代表我校审阅、修改与相关产权交易所的业务委托协议;
8. 协助我校就标的物业本次公开招租拟定《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申请书》,协助我校确定租赁期限、挂牌公告期及延牌设置、现场勘察安排、交易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交易条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保证金设置与处置、意向方资格等重要事项;
9. 协助我校与最终成交方就标的物业出租的相关事项开展谈判(参加现场谈判的不超过三次),起草或审阅、修改标的物业租赁协议。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7月 日 7 1 150,000 项
-第1页-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环市西校区教学实习大楼(汇美大厦)产权租赁续期法律服务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第2页-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第3页-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