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 | 品牌 | 型号 | 相关服务 | 单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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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资产评估 | 不限品牌 | ¥ 43000.00 元 | 1 | 项 | 小计 ¥43000.00元 | ||
规格参数: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相关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后)。 (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至2024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供应商应具备综合类资产评估资质,应安排至少2名行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资深资产评估师专职承办此次资产评估,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五)在驻马店市区有办公场所,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 (六)有涉案资产评估单项业绩(评估值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报告、合同、发票各一份(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七)各供应商应实事求是报价,不得恶意低价竞争,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市场行情。 (八)报价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竞价截止日期内,携带相关资质要求的纸质材料到驻马店市财政局203房间进行现场勘验报名,如未在报价前进行现场勘验资质和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十)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处置收入按规定扣除评估、鉴定等费用后的余额缴入非税收入账户。评估费用应在资产处置完成后,按规定支付。 (十一)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总计:¥43000.00元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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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报价供应商请确保商品品牌已在商标局注册。如所报品牌未注册,其报价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