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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悦景华府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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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悦景华府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万元,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悦景华府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点击登录查看悦景华府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悦景华府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8:30到**** 17:30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自带U盘拷贝),如不获取文件,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如私人账户转账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简称,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00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悦景华府分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7月03日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县****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自带U盘拷贝),如不获取文件,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如私人账户转账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简称,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3)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启


时间****15:00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 ****@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丰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人:陈工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丰县****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人: 陈雷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信箱
技术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职称
技术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职称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户名称
账号
经营范围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企业类型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项目名称:
备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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