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于穗广深城际轨道以东,竹山路以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迳下村虎窿经济合作社、迳下村迳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2846公顷(耕地0.3262公顷、园地2.7923公顷、林地1.0758公顷、草地0.00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903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
2.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3.实施时间:****—****,请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迳下村虎窿经济合作社、迳下村迳下经济合作社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中新广州****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pdf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4-37批次,2.4337公顷).pdf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4-37批次,1.8509公顷).pdf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2024-37批次,2.4337公顷).pdf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2024-37批次,1.8509公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