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满金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深圳市满金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司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惠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惠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朱惠平(执法证号:****)、董建新(执法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大亚湾中兴五路126号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1号楼三楼305室。
特此公告。
附件: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惠市****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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