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精神,2025年阜阳市****
一、申报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有规范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整理、管理培训档案;
3.有专兼职农民培育教师以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4.具备可同时容纳100人上课的标准化教室,建有与培训主题相匹配的实训基地或合作实践教学点,具备组织学员、课程开发、教学实施、跟踪服务全流程管理能力;
5.具有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能够提供安全食宿服务;
6.长期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7.在农民培训中无不良记录;
8.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
申报机构对照上述申报条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主要包括: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教学管理人员名册、培训教室及教学设备(声像备)实物图片等。
(二)专家评审
点击登录查看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拟确定为培育机构。
(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协议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点击登录查看与遴选出的培育机构对接具体培育事项并签订合同。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机构于****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点击登录查看农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26.com,地址:阜阳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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