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项目预算: ¥56,940.19
项目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评审开始时间: ****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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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 00:00
响应截止时间: **** 00: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上述条件为承诺制,投标供应商须上传盖章签字的承诺函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