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取条件
海儒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海儒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选取。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樵镇海儒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儒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道路等级为城市****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53,060.86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路基处理、路面硬底化、排水管网提升、新建人行道、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承包商。
4.承包商资格要求
承包商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承包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承包商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承包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承包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承包商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承包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承包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承包商本单位的市****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承包商近期(扣除发布选取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承包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承包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选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选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承包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冻结 ”是指被“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承包商或潜在承包商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承包商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
4.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选取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目前未被佛山市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6.5 目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4.7.对承包商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承包商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选取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为2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
5.选取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有意向的承包商,可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下载选取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https:****。
5.2 选取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的承包商应及时下载电子版选取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选取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选取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适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承包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下载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承包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在南海区****
(2)承包商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承包商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建设工程(承包商选取)栏目发布。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承包商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选取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佛山市**** | 地 址:佛山市****樵乐路4号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区应鸿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