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编号:****)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5〕499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内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1栋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12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1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997平方米。主要设置海南省数字化教育研训中心、教师教育创新及协同发展中心、海南省教育大数据中心、教育成果展示及交流中心四大功能区****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标段编号: ****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09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后续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达到国家工程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0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