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建筑物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公告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特定资质1 | 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
特定资质2 | 供应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若资质证书按新规已变更则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外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入闽备案)。 |
更正为: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更正事项2
原公告中:
6.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获取时间:****起至****(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6.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获取时间:****起至****(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3
原公告中: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截止时间:****14:00 (北京时间)。
7.2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福建省福州市****。
7.3 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更正为: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截止时间:****上午9:00 (北京时间)。
7.2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福建省福州市****。
7.3 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更正事项4
原公告中: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 磋商时间:****14:00 (北京时间)。
8.2 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福建省福州市****。
更正为: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 磋商时间:****上午9:00 (北京时间)。
8.2 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福建省福州市****。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按此更正公告相应更正,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按此公告相关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更正公告作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陈晓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