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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400,000.00
(四)采购需求:
计
控制单价 量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元) 单
位
1、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
单,3、未被“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未被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投
标报价为全包价:招标预算金额:
40万元,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
本、设备成本、人员的工资、服
装、医疗、保险、用餐、器材、税
费、办公场所及办公经费、住宿
费、伙食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在内的全部费用。保洁服务含相关
器材、耗材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
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
1 服务描述:详见明细
: 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 1 400,000 项
需求详细说明 查看附件
中而不予支付。 3、本次招标合同
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自合同规定
入场后生效之日起计算。 4、采购
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
适当的修改和调整或对服务内容作
适量的增加或减少。 5、中标供应
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
目。 6、中标人在委托期间更换任
何人员均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7、
相关人员的工资、伙食补助、福
利、服装费、装备(含对讲机)、
社会保险、工伤、人身意外保险等
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人员在执
行勤务时发生伤亡事故,或引起任
何人员的伤亡,中标人须单独对此
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负责,并偿
付用户方或免除用户方承受任何法
律下的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
等。 8、学校不提供住宿。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第1页-
1、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
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未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投标报价为
全包价:招标预算金额:40万元,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人员的工资、服装、医疗、保
险、用餐、器材、税费、办公场所及办公经费、住宿费、伙食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保洁服务含相关器材、耗材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
1 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本次招标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自合同规定入场后生效之日起计算。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的修改和调整或对服务内容作适量的增加或减少。 5、中标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中标人在委托期间更换任何人员均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7、相关人员的工资、伙食补助、福利、服装费、装备(含对讲机)、社会保险、工伤、人身意外保险等一
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发生伤亡事故,或引起任何人员的伤亡,中标人须单独对此引起
的经济及法律责任负责,并偿付用户方或免除用户方承受任何法律下的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等。
8、学校不提供住宿。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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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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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