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中医附医用气体、常用及非常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中医附医用气体、常用及非常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中医附医用气体、常用及非常用气体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液氧 | 1,500,150(千克)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0,132.00 | - |
1-2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氧气 | 3,396(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88,296.00 | - |
1-3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氧气 | 5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 | - |
1-4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纯氮 | 13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 | - |
1-5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食品级二氧化碳 | 50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 | - |
1-6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氩气 | 2(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 | - |
1-7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高纯氩气 | 2(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 | - |
1-8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高纯氩气 | 5(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 | - |
1-9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高纯乙炔 | 5(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 | - |
1-10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混合气(0.3%CO+0.3%CH4+21%02+N2) | 1(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 | - |
1-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高纯二氧化碳 | 9(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7,632.00 | - |
1-12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高纯二氧化碳 | 1(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 | - |
1-13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高纯氮 | 3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 | - |
1-14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混合气(5%02+6%CO2+89%N2)各气体 | 12(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6,600.00 | - |
1-15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液氮 | 1,604(公斤)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40.00 | - |
1-16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40L钢瓶 | 2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 | - |
1-17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10L钢瓶 | 1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0.00 | - |
1-18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4L钢瓶 | 1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 | - |
1-19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2L钢瓶 | 1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起至****)。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中医附医用气体、常用及非常用气体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中医附医用气体、常用及非常用气体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针对医用氧产品:如投标人为所投气体的生产商,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如投标人为所投气体的经销商,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4)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并且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合作协议(委托营运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为所投气体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气体的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气体充装单位,如气体由投标人负责充装,则提供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可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共同协议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内容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纸质版:广州市****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1,5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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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8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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