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长沙分行旧建筑物拆除项目(招标编号:A18H050A****/0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
1、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10.投标人近3年承接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房屋拆除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修正为:“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10.投标人近3年承接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房屋拆除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增值税发票(提供发票金额不得低于所要求业绩金额的10%)和竣工验收资料)。”
2、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11.项目经理业绩近3年承接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房屋拆除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中、证明资料中需注明项目负责人)”修正为:“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11.项目经理业绩近3年承接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房屋拆除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增值税发票(提供发票金额不得低于所要求业绩金额的10%)和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中需注明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3条 类似项目:3、企业和项目主要人员业绩加分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增值税发票(不作金额要求)和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中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修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类似项目:3、企业和项目主要人员业绩加分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增值税发票(提供发票金额不得低于所要求业绩金额的10%)和竣工验收资料。证明资料中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变更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沙市****
邮编:410000
联系人:徐艳霞 黄蒋年康 周娇
电话:**** ****
电子邮件:****@126.com
网址:www.hn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