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独山镇太安村和美乡村行洪排涝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编号:****)变更如下:
原“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十、计划工期:60日历天”和“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前附表”之“13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 :60日历天”,现更改为:“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十、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和“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前附表”之“13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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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