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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广东联合产权】

广东佛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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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 18,150.028509万元及以上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述
暂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增资项目
监测编号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8,150.028509及以上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1.****00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7693.877551-17693.877551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1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出资额(万元) 增资后出资比例(%)
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17000.000000 100.0000 17000.000000 49
投资方 --- --- 17693.877551 51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扩股后,增资企业的原股东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49%股权,投资方持有增资企业51%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经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信息披露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合同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正常进行的;增资企业提出终结申请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具有资金、管理和市场等优势的投资方作为增资企业控股股东,借助投资方的优势,为增资企业补充发展提供所需资金,提升增资企业业务水平、扩大增资企业业务规模,促进增资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增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特别事项详见《点击登录查看拟增资扩股事宜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297号)、《点击登录查看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4]****号)。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基本情况 住所 佛山市****
法定代表人 熊海燕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17,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请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集体所有制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济类型 --请选择--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民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国有企业集体其他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5770HA08
经营规模 未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12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17,000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3,741.673373 万元 46,765.852873 万元 16,975.8205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万元 0 万元 0 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6,618.434792 万元 46,642.614292 万元 9,975.8205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万元 2.545377 万元 2.545377 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551.643376 万元 14,578.368253 万元 9,973.275123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452829 万元 -7.183249 万元 -7.183249 万元
备注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7978G]
批准单位名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融资企业内部决策情况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须不低于80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
3.意向投资方 (或持有其67%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 2023年、2024年经审计确认的的资产总额规模需达到[1000]亿元以上。(提供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如提供控股股东的年度审计报告,还需提供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企业股权结构图,及相应的商事登记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意向投资方 (或持有其67%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 须拥有长期稳定的天然气资源,2023年、2024年国内天然气经营气量不低于400亿立方米。 (提供关于天然气经营气量的说明文件,如提供控股股东的资料作为证明,还需提供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企业股权结构图,及相应的商事登记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5.意向投资方(或持有其67%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 需具有较强的天然气资源运筹能力。意向投资方 (或持有其67%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 再投资控股的企业运营LNG接收站不低于2座。(提供关于LNG接收数量的说明文件及再投资控股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如提供控股股东再投资控股的资料作为证明,还需提供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企业股权结构图,及相应的商事登记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增资条件 投资须知:


1.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投资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投资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3.1意向投资方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投资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



4.产权交易机构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5.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6.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2)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增资企业已拟定的增资合同等文本,成为投资方后无条件与增资企业签署包括前述增资合同在内的文件。



8.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方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符合投资方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10.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符合“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如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有尽职调查的需求,意向投资方完全配合增资企业对本方的各项尽职调查,并按增资企业要求提供开展尽职调查所需文件。



11.本次增资导致佛山市****



12.投资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3.本次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安置。本次增资扩股后,增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相应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社会保险关系正常接续,工龄亦连续计算。若存在需裁减在职员工的情况,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其他披露事项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 按固定金额收取 50,000,000 (元)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增资价款。 3.被确认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如不按约定签订成交文件及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增资企业所有。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5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要求的),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在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2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若产生1个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等要求,采用协议成交方式,在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交易双方直接签订增资合同。 若产生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项目进入以下遴选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合格投资方。资格审查完成后,产权交易机构将组织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合格意向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环节进行报价。竞争性谈判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强的企业优先。
2.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源整合能力和经验优先。
3.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业务关联度较高,且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协同性及互补性较强,能够为增资企业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促进增资企业发展的优先。
4.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在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契合度高、能够与增资企业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
5. 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六、补录披露信息
七、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email.gemas.com.cn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gduaee.com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

信息来源: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z&proId=0da47ce7c96648fca4cae086ed58c8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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