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已完成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申报产品的基础信息审核工作,现请申报企业通过【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信息表(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采购2025-基础信息)”认真查看本企业本次申报产品明细(以药交ID计),以及申报产品对应的的注册证、采购单元型号、产品对应所含套管数量等所有字段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周三)下午17:00时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异议反馈材料,详见附件1、2。提交上述材料时,请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和与之对应excel电子表格;如遇PDF版本与excel电子表格信息不一致情况,以PDF版本为准。
(二)请各申报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的本次集采申报产品信息(以药交ID计)以及对应的采购单元型号(原则上根据对应产品的注册证、技术要求、说明书等进行区****
(三)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在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药监主管部门发布或备案的技术要求、说明书等)的同时,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
三、服务与支持
(一)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附件:1.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
2.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采购专项基础信息复核/反馈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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