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医院制氧机建设工作,我院决定对制氧机建设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制氧机建设
四、制氧机建设基本要求
根据《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附录 B.0.1用氧表及我院近年的数据,选用规格 20.28m3/h 的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双机组配置,总产氧量 40.56m3/h,该制氧系统运行节省能耗,双机组运行可满足医院的常规用氧需要,三机组运行可满足医院的高峰期用氧需求。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投标报价要求
(一)所有投标方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次招标有关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二)投标方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在****17:30(北京时间)前送至门诊综合楼15楼医院办公室(收件地址:南宁市****
(三)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制氧机建设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材料内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非法人报价则需提供)、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2.响应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4.报价文件(含详细功能参数);
5.产品彩页;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以上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30日内全部完成供货。
(二)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七、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制氧机建设项目将根据需要进行院内现场二次议价,最终议价结果确定医院采购价格及合格供应商。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联系人:覃工、韦工
联系电话:077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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