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报价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类似业绩 | 15 | 供应商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计5分,计满15分为止 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磋商报价 (4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类似业绩 | 5 | 供应商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计2.5分,计满5分为止。 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