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因优化区域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解决原方案中用地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科学等问题的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批准情况
《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批准文号(****),方案总规模127.2973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3.8725公顷),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103.4248公顷,公益性比例为40.02%。
二、方案调整情况
《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调整7个片区,调整总规模169.3421公顷,方案调整后公益性面积为68.0094公顷,比例为40.16%。
调整类型包括:范围调整/时序调整/规划用途类型调整。
(一)范围调整。方案涉及范围调整7个片区,航空城片区,调整规模48.8749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0.5692公顷,调出地块面积10.9265公顷。
伏波片区,调整规模23.7602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0.2790公顷,调出地块面积0.0649公顷。
湘东片区,调整规模26.0800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0公顷,调出地块面积9.8797公顷。
湘渌片区,调整规模26.8979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0.9546公顷,调出地块面积0.6079公顷。
湘东江边片区,调整规模3.7621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0公顷,调出地块面积48.9952公顷
江边片区,调整规模29.1741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21.0934公顷,调出地块面积5.4460公顷。
高新片区,调整规模10.7929公顷,其中新增地块面积10.7929公顷,调出地块面积0公顷。
(二)用途类型调整。方案涉及用途调整1.5127公顷。湘渌片区:调整规模1.5127公顷。调整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工矿仓储用地1.5127公顷。
伏波片区:调整规模23.7602公顷。调整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0.2298公顷。
(三)用地时序调整。方案涉及用地时序调整规模134.6734公顷。航空产业园储备地块一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航空地块一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航空地块二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航空地块三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C地块住宅地块二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C地块住宅地块一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江边地块一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江边地块二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江边地块三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C地块住宅地块一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江边地块四计划报批时序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三、公告期限
本土地用途调整公告期限为****至****,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系人:胡源;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前后用地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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