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点击登录查看长沙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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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李雯 | 公告子包数量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标 | 否 | ||
公告内容 | 长沙市****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投标人有利的,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或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问题:招标文件及合同样本中未明确工程险物质损失部分具体保险金额,核保资料P1、P2页“1.3初步设计概算”的具体金额详细数据明细表中概算金额合计为885162.184万元。请问: 1、本次招标的工程保险责任中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是否等于核保资料中的具体金额详细数据明细表中合计概算金额885162.184万元 2、若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不等于核保资料中的概算金额,招标人是否可根据实际责任需求,明确剔除总概算中无需承保部分内容,将剔除后的金额作为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险物质损失部分保额 3、若招标人无法剔除概算中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是否认可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剔除概算总额中部分内容,将剔除后的金额作为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险物质损失部分保额自行剔除可能导致各投标人确认的保险金额不一致,报价不能统一计费标准,该问题如何解决 答:工程险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为787914.247万元,具体为核保资料“1.3初步设计概算”表中第一至第十八项之和761415.257万元,以及第十九项前期工程费中的树木及绿化赔偿费和其它管线迁改工程费26498.99万元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