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73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澄海区****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888< 并且 ≤2.928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966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635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9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08| ****IB0003 | |||
起始价: | 13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3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和道路用地。 三、总用地面积:17318平方米(折合25.977亩),其中:A地块实用地面积10518平方米(折合15.777亩),B地块实用地面积5834平方米(折合8.751亩),道路用地面积966平方米(折合1.449亩)。32704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总建筑面积≤50691.2平方米 四、实用地主要规划指标: 1.住宅用地A地块规划条件 (1)2.0<容积率≤3.1,21036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32605.8平方米;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2)建筑密度≤22%;(3)绿地率≥35%;(4)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0%(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5)建筑高度≤80米;(6)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应按《汕头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居住项目应按照不低于0.30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规划条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应符合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11)地块配套设施要求:①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应按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居住项目应按照不低于0.30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规划条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应符合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11)地块配套设施要求:①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应按城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10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配套设施及投资建设要求 1.该宗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配套设施概由竞得人建设,其中:道路、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产权归政府。 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2.根据《汕头市****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签订工作由点击登录查看澄海分局承办),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原则上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或新公司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八)该宗用地已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目前由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管养。建设用地拟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 (九)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1‰的标准收取。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 (十一)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点击登录查看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
联 系 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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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
开户账号:请在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