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安北路南延段(安城路至洋江路段)新建工程投标文件编辑的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在越安北路南延段(安城路至洋江路段)新建工程生成投标文件人材机进行响应检查时,如出现不一致且提示为智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序号23对应“光纤收发器”、序号24对应“抱杆机箱”的情况,经软件公司核查为软件自身系统问题,现明确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关于上述两项材料无论是否按响应招标材料编制,均按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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