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德州某单位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州某单位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变更原因: 本项目经专家复核,发现存在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错误情况,现对本项目01包、02包采购结果进行更正。 五、变更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青岛康宇副食品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20% ; 第二名: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16% ; 第三名: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21% ; 采购包(2): 第一名:山东凯欣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22% ; 第二名:山东宏瑞天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23% ; 第三名:青岛康宇副食品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18% ; 第四名: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报价金额:22% ; 六、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1): 青岛康宇副食品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20% ; 采购包(2): 山东凯欣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22%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