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湖北省
2025年电子实训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2025年电子实训耗材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电子实训耗材 | 详见 附件 | 详见 附件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湖北 武汉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项目预算: 18.7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独立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部队装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方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六)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08:00—11:30,14: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武汉市(具体地点请与采购人联系);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2025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二)询价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任老师、吴老师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助理、邱干事
办公电话: ****、****
2025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