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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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晟发展所属企业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三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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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内容:
为广州华南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包含其一家分公司)、韶关市曲江区十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1家律所提供一年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及其他群体事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对公司诉讼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根据公司需要,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参与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要求,对项目进行相关法律调查(如尽职调查),出具法律调查报告;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提供项目退出法律方案,解决遗留问题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等(具体以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
4.采购预算:总预算为8.5万元(含增值税)其中:
服务企业名称 | 采购预算 |
广州华南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包含其一家分公司) | 6.4万元 |
韶关市曲江区十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万元 |
合计 | 8.5万元 |
最高限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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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律所执业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3.熟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同类或相似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信誉,且近2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5.供应商指派的主办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2)有良好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3)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4)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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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8时30分至****8时30分前提交企业资料给采购单位审查,企业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26.com,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
(1)营业执照、主办律师执业证(均须为有效期内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近5年内承接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其他证明供应商实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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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企业资料经采购单位审查合格的,采购单位向受邀单位发出《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按照函件规定方式和时间获取谈判文件。
受邀单位若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谈判的,则自响应截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广晟发展及所属企业招标和非招标采购项目的招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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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