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湖南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成交。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数据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三、项目概况
1.说明:该项目为采购一批便携式数据站,数量9台,最高限价为45万元,用于我部记录仪(流光者CTGL-01A-256)的数据管理和同步充电,要求能够与该款记录仪实现数据对接和数据播放。 2.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说明: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说明:报价方应根据用户指定地点(湖南、广西)数量提供免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服务保障等。 5.说明:报价方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10)签订承诺书和告知书: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必须签署《无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承诺书》和《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一旦发现报价方存在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等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将予以警告、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湖南省 衡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5: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0:00 (三)投标地点: 湖南省 衡阳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湖南省 衡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产品说明及技术要求 主要功能和技术指标 1.记录仪识别和配对 记录仪连接数据站后能自动按记录仪编号配对并突出显示。 2.数据自动传输 记录仪连接数据站后自动导出记录仪新产生的数据,同时显示传输进度和速度。 3.充电功能 数据传输的同时给记录仪充电。 4.文件加密储存 以加密的方式存储从记录仪导出的文件。 5.文件管理 具有重点文件标记、文件检索、回收站等文件管理功能,标记为重点的文件不会被误删除。 6.断线续传 具备断线续传功能,数据传输过程中,临时拔下记录仪不造成数据丢失,重新连接记录仪后继续传输未传的数据。 7.传输速度 连接多个记录仪时,文件传输总速度≥100MB/s。 8.并行传输 支持12个及以上记录仪并行传输数据,并行数量可配置。 9.设备及人员管理 具备记录仪、使用人员的维护管理功能。支持自定义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记录仪资产管理功能。 10.使用环境 支持野外等无外接电源条件下使用,工作时间≥4.5小时。 11.便携性 携行无需额外包装箱。 (3)产品参数 1.处理器:12代i5及以上的CPU,核心数≥12或同等性能国产处理器。 2.内存:≥16G。 3.存储:≥256G系统存储+16T数据存储。 4.输入设备:集成键盘、鼠标。 5.显示屏:15寸及以上,分辨率≥1920*1080。 6.接口:≥USB接口*4,网口*2,RMVB*1,DP*1。 7.音频输入:麦克风。 8.音频输出:耳机,扬声器。 9.电源和电池:内置电源和电池,电池单独供电时间≥4.5小时。 10.数据传输接口类型及数量:Type-C接口,数量≥12。 11.工作温度:-10℃至 +55℃。 12.贮存温度:-20℃至+70℃。 13.防水防尘:IP55及以上。 14.重量:≤20kg。 15.颜色:军绿色。 16.防冲击防震动:能承受各种携行、运输带来的冲击和震动。 17.外观尺寸和结构:滚轮拉杆箱式结构,长600≤mm,宽≤450mm,高≤300mm。 18.内部结构:铝合金或其它防锈材质。 19.要求能够与我部记录仪(流光者CTGL-01A-256)实现数据对接和数据播放,记录仪通信接口为Type-C,通信方式符合IEEE 802.11 通用串行总线通信协议和EIA-RS-232串口通信协议。 20.其它:具有仓位存放电源线等附件,携行时附件无需外带,防止附件遗漏或丢失。 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价格,包含运输、装卸、性能检测费、税金等涉及的或不可预见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负责上门安装,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效果基本满足。 (3)该批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包换,二年内保修。 (4)遵守保密规定,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5)验收方式:双方签订合同,通知发货起60日内送达,预中标供应商于我部进行实地参数检测,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视为验收通过。若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视为验收不通过,预中标供应商应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如更换不合格产品、进行维修、补货等。因产品不合格导致我部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仓储费等)以及给我部造成的损失均由预中标供应商承担。 若预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期提供合格产品,我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递补下一家供应商进行供货,并履行相同验收流程。 (6)付款方式:供应商按指定地点交付设备并验收合格后,甲方1个月内支付至95%货款,剩余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 (7)接受审计:本项目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查验,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接受审计。若审计部门提出该项目存在疑问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并对此负责。 (8)接受审价:各类财经检查中指出项目存在价格虚高风险时,供应商接受甲方审价要求,供应商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审价模板做好资料留存,梳理好相关审价材料,在接到甲方审价通知后,应在30日内提交审价资料,经有资质第三方审价后,如审定金额低于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款。 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①报价函;②供应商报价表;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⑥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⑦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⑧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⑨签订无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承诺书和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报价文件提供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提供两份:1份为PDF盖章扫描版,1份为Word版本,电子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不接受U盘刻录),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采取分开密封。报价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日。 (二)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资料密封装订、封皮加盖鲜章,报价资料加盖骑缝章,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在密封袋显著位置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注意)。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参考模版附件1至附件9。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