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二期市政景观场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市政、机电安装、消防资质等二级以上相关资质)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18 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9 日
结果通知:入围另行通知
工程名称:滨海二期市政景观场外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绍兴市****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红线范围内场外景观:场地铺装、水景小品、绿化、给排水、照明、场外电力、场外消防、场外弱电、场外给水等。
一、招标要求:
1、承包范围:滨海二期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
二、投标报价
1、按甲方后附预算文件报投标下浮率。
2、总包配合管理费不收取,施工水电费按该分包工程合同价的 0.5%计取。
三、进度付款
1、工程款支付节点
7.1预付款:无预付款。
7.2进度款: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月付款申请表和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根据核定的工程量,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月进度款的65%。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7.4结算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结算审计完成、双方签字认可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3%。
7.5质量保证金:留工程结算总价的7%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年保修期满(绿化养护期)后,经甲方验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后,扣除乙方责任扣款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
7.6单项变更联系单费用10万元及以内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不予考虑;10万元以上的,按当月发生变更额的70%支付或扣减。
7.7乙方收取工程款项前,承诺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相应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赔偿;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3%时,乙方承诺同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全部工程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开票要求
1、乙方竣工资料完整并满足结算要求,经甲方确认资料后,甲方收到完整结算资料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结算,结算经双方签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3%,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乙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进项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税金总额为结算总价的9%。
2、乙方需确保所有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遇发票出现税务风险,乙方需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并妥善处理。
3、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含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以外的人员工资)、材料款,防止因拖欠材料款,从而引起纠纷、诉讼案的发生,乙方不积极处理,导致甲方以及建设单位成为被告或损害甲方及建设单位声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欠人工工资、材料款总额20%的违约金。
4、为加强劳资管理,乙方需在次月3日前提供上月门禁考勤清单,作为人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5、乙方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向甲方提交的付款证明文件包括付款申请报告、已完成工程量产值报表、工程质量进度报告等。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展。
6、进度款支付与工程质量挂钩,乙方报送付款申请报告时,应同时报送工程质量报告并由监理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直至质量达到要求。
五、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定前7天内,乙方递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即人民币 元整),其中履约担保金额中的40%为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20%为工期履约保证金,15%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15%为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10%为竣工资料及时提交且符合要求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甲方扣除应扣罚的违约金后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未能及时扣除的,在支付结算款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的承包业绩,必须有一万平米以上市****
2、近五年无安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等,如上若有隐瞒,将永久不能入集团所有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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