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会同石龙街道石龙社区****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严格按照六盘水市****
1、耕地每亩补偿标准为:
土地补偿费:208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1200.00元/亩;青苗费:2080.00元/亩。
2、其他农用地每亩补偿标准为:
土地补偿费:124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18720.00元/亩。
3、未利用地每亩补偿标准为:
土地补偿费:20800.00元/亩。
青苗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的80%也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其余20%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专户储存,按规定管理使用。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六盘水市****
三、各被征地村(组)补偿总费用:
石龙街道石龙社区****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高新区****
五、本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拟定,报六盘水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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