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高州市福月岭纪念园(二期)建设工程-广东省高州市福月岭纪念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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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高州市福月岭纪念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82236-****-000001-2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进场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广东省高州市****
1、勘察合同专用条款
原文: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①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勘察费的30%作为预付款;……③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勘察费报经高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余下的勘察费。
修改为: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①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勘察费的20%作为预付款;……③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勘察费报经高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余下的勘察费。
2、设计合同专用条款
原文:10.4 进度款支付
①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财政申报支付设计人设计费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③项目概算经发改部门批复后,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修改为:10.4 进度款支付
①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财政申报支付设计人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③项目概算经发改部门批复后,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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