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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在对本次招标项目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统一修改为:339,226,987.83元,招标控制价统一修改为:339,226,987.8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76,241,853.1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0,957,718.14元)。
2、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统一修改为:49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3、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会时间统一延期至:****9时30分,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4、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统一修改为:
最高报价值 | 最高报价值人民币318,269,269.6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76,241,853.19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0,957,718.14元。)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不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最高限价为:【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312,253,980.49元(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1.89 %。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合计人民币20,957,718.14元。 |
5、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本工程各可调子项权重和定值权重修改为: 1、人工(23.28)%; 2、水泥(0.48)%; 3、砂(0.09)%; 4、石 (0.17)%; 5、砌块(1.73)%; 6、沥青(0.01)%; 7、沥青混凝土(0.12)%; 8、商品混凝土(11.74)%; 9、管桩(2.72%; 10、钢筋(9.55)%; 11、钢材(0.39)%; 12、铜材(0.00)%; 13、机械用燃油(0.93)%; 14、定值权重(48.79)%。
6、结合上述对原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补充,重新生成招标文件、重新发出相关资料。同时,本招标项目原招标公告发出附件“包括:zbs格式文件、cos格式文件、pdf格式招标文件、部分招标图纸(仅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招标控制价文件、工期文件等附件内容”作废,相应内容随本补充通知一起发出,并以此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及最新版本电子清单(cos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被系统读取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