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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
一、本次拟收回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收回土地面积0.1532公顷(2.298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1530公顷(涉及占用耕地0.1289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土地权属为文罗镇文罗中心小学使用的国有土地0.1532公顷,具体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收回土地用于陵水县****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
四、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无异议,拟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1-1.收回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
1-2.收回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矢量)
2.收回国有土地影像图
3.拟收回国有土地权属地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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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