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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
公 |
告 |
点击登录查看: |
本委于****依法受理佛南劳人仲案字[2025] |
5233号张国作诉点击登录查看工资差额、 |
交通费争议一案。因受送达人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 |
故依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 |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组庭情况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 |
举证通知书。 |
n |
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 |
1、支付2025年2月份工资差额404 |
元;2、支付交通费650元。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
的10日内。本案仲裁庭由仲裁员张国勇,书记员龚家宏组成。 |
开 |
庭时间: |
****上午10时01分, |
开庭地点: |
本委狮山 |
镇第六仲裁 |
庭 |
( |
地址: |
佛山市**** |
28号,联系电话:****),未依法到庭本委将缺席裁决。举 |
证期限至第一次开庭三个工作日前止,逾期不举证依法承担不利 |
后果。 |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特此公告。 |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事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
二 |
二0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