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国家湿地公园侯船广场西面道路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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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参加单位
我司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为翠亨国家湿地公园候船广场西面道路工程提供材料采购服务。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翠亨国家湿地公园。
(二)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为自筹资金。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依据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相关规范要求提供本项目清单中所需材料采购。
(二)服务要求:
1、要求中选供应商中选后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提供材料采购。收到采购方供货要求起3日内将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每次发货时间、数量以书面通知为准(包含周末、法定节假日等),材料到场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回。
2、报价清单见附件1。
3、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三、报价须知
(一)限价设置:本询价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2866.65元(大写:陆万贰仟捌佰陆拾陆元陆角伍分),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填报,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原则:
报价唯一,报价人需结合自身企业实力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包含运费、装卸费、进退场费、交通费、资料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中选原则:在所有参与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总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单位。当报价总价相同时,以抽签(摇珠)的方式确定中选候选单位。
(四)结算方式: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据实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近3年内在行业市场上无出现不良行为,包括不限于所供应物资无出现质量问题(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负面经济纠纷、不良信誉等问题,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投标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后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能转包或分包。
五、提交资料要求
(一)有效的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二)市****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3;
六、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时间: 2025年 7月 24 日- 7月 29日上午10时。
(二)报价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平台在线开标会。
(三)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29 日上午10时。
(四)报价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五)报价方式:按要求将报价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在线平台,并按报价时间参与平台在线开标会,迟到或未到场的单位视为弃权,我司将按平台流程及公司管理规定在线解密、唱标。
七、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报价邀请函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在有要求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的位置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将签字、盖章版的报价文件上传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平台。
附件:
1、响应文件格式(含报价函);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如贵司有兴趣,请按要求提供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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