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智能网联交通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一标段,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湘江智能网联交通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一标段 1.2 建设地点:项目北临玉学路(20m),南临望江路(36m),东临智越路(24m) 1.3 项目概况:湘江智能网联交通产业园项目包含A,B,C,D组团多层厂房,G1倒班楼,G2高层厂房,环保垃圾站及一个地下车库。项目分三期建设,总用地面积:总净用地面积约75510平方米,约113.26亩。总建筑面积:约15.4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2.5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7万平方米。本标段共10栋建筑,均为4层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3047.79m2。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检测及监测成果要求:形成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的检测报告、监测报告。(包括书面形式和电子档,份数以甲方要求数量为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1.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9 标段划分:湘江智能网联交通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一、二、三标段3个项目同时启动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可就3个项目同时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项目(无论以何种形式投标,一个法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该联合体投标人中的其他法人无论以何种形式投标均受其影响)。 二、招标范围 湘江智能网联交通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一标段,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的材料类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电、防雷、消防检测、监测、道路及回填土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3.2.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2.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如管理手册或培训证书未能体现投标单位名称的,则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如管理手册或培训证书未能体现投标单位名称的,则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次招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本次招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招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其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格条件的要求。 3.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6.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6.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检测和监测的合同金额均应达到上述金额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指标,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3.7其他要求: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 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08月20 日 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 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 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CA 证书办理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8.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8.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 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按 2 转 1 或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1栋11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项目负责人:曹倩(项目负责人)、刘胜、段如蔓 电 话: ****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