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附表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招标概况及说明(见前附表)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投标方对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投标行为、人员安全及技术、成本费用等一切责任负责,招标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4、中标方在业务合作中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货,若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5、投标方应遵循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互通信息,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方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条件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纯种及二元)等,没有或无效将否决投标资格。
7、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盖章密封发送至投标地址。
8、投标文件要求:包括资质材料和对本文件第二、三、四部分条款的逐条响应。邮寄的投标文件外包装应显著标示“光明农牧崇明项目”字样。
9、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商务合同。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1、数量、体重、供种时间及投标人报价(单位:头、元、公斤):
2、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包括检验、检疫、运输、消毒等。
3、须明确供种场1年内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承诺担保;引种后需进行14天健康观察,若14天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则需溯源质保,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进行损失部分的全额赔偿。
4、运输途中的生物安全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中标人供种场承担。
5、投标报价须按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报价,投标方应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一次性报价;任何投标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报价不因投标方的估算错误和漏项而作出调整。
6、对母猪利用率做出承诺。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1、体型外貌要求:
1)全身被毛白色,无明显花斑;耳型、头型等符合本品种特征;
2)四肢结实,无多趾、畸形趾、蹄裂等现象;无X型腿或O型腿等;行走姿势正常;
3)身体均称,结构良好,无弓背、凹背,无脓胞,无疝气,无咬尾、咬耳等;
4)阴户发育正常,不上翘,不狭小,无破损;无锁肛,无雌雄同体等;
5)乳头7对及以上,排列整齐,无瞎乳头、陷乳头等。
2、种质标准要求:
1)供种场应优先选择具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企业;
2)所选母猪应来源于单一牧场,且该场的扩繁群能繁母猪群体应在2400头以上(自繁自养一体化种猪场),该场母猪窝均产活子数≥13头、窝均断奶仔猪数≥12头;
3)所选种猪同窝仔数应不低于10头;
4)供选的种母猪的血统数应在8个或以上;
5)所提供的相应体重阶段的备选种母猪数量应大于应选数量的130%;
6)现场选种时,应按照不低于引种数量的110%进行预选留(防止装车前出现其他情况);装车前,确定最终的购买数量及种猪个体。
3、健康标准要求:
1)抗原检测(检测比例10%):应包括非洲猪瘟、伪狂犬、猪瘟、蓝耳、猪流行性腹泻、猪德尔塔冠状病毒等,检测结果100%阴性为合格;检测最大合样为5合1。
2)抗体检测(检测比例10%):应包括非洲猪瘟、伪狂犬ge/gB、猪瘟、蓝耳、口蹄疫O型、口蹄疫A型、口蹄疫3ABC,不合样检测,非洲猪瘟、伪狂犬ge、蓝耳、口蹄疫3ABC、猪德尔塔冠状病毒,结果100%阴性为合格。二免后的猪瘟、口蹄疫O、A型免疫抗体阳性率应不小于70%(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
第四部分 投标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供种场资质证明材料(如果有):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国家核心育种场证书、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证书、疫病净化示范场证书;近90天内的相关疫病检测报告、一年内种猪销售业绩证明等,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生产性能数据:
3、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第五部分 其他事宜
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均视为认同光明农牧招标的各项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光明农牧所有。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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