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5年版)
高新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5年版) | |||||||||
序号 | 省级指导部门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实施层级 | 事项类型 | 主要材料 | 次要材料 | 容缺时限 |
1 | 省教育厅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 | 市 | 行政许可 | 1.民办学校设立申请审批表 2.单位或个人存款证明书 3.举办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设立学校论证报告 5.消防验收意见书 6.学校资产产权证明 7.申办报告 8.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 | 1.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2.办学章程 | 5个工作日内 |
2 | 省教育厅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 | 县 | 行政许可 | 1.民办学校设立申请审批表 2.单位或个人存款证明书 3.举办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设立学校论证报告 5.筹设批准书 6.学校资产产权证明 7.捐赠协议 8.举办者学历证书 9.申办报告 10.消防验收意见书 11.联合办学协议 12.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 13.筹设情况报告 1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 1.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2.办学章程 | 5个工作日内 |
3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团成立登记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3.社会团体用房证明表 4.注册资金认缴承诺书 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 8.办公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9.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10.章程 11.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1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13.会员名册 | 1.社团理事/监事花名册 2.名誉会长顾问名册 3.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4.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 | 5个工作日内 |
4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团变更登记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变更登记表 2.社会团体用房证明表 3.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表 4.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会议纪要办 7.新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文件 8.原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 9.审批部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0.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免提交) | 1.监事理事名册 2.名誉会长顾问名册 3.办公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 5个工作日内 |
5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团注销登记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审批部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书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文件 5.清算报告书 | 1.债权债务公告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 5个工作日内 |
6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申请书 2.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场所用房证明表 5.章程核准表 6.负责人名册 7.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 8.民非单位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备案表 9.第一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10.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批复文件 11.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证书 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3.章程 | 1.从业人员名册 2.执业人员名册 3.办公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5.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 | 5个工作日内 |
7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场所用房证明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 5.变更后的行业资格许可证书正、副本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免提交) 8.新业务主管单位文件 9.原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 10.审批部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成员登记表 2.新住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变更会议纪要 | 5个工作日内 |
8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 2.清算报告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批复 4.审批部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1.会议纪要 2.债权债务公告 | 5个工作日内 |
9 | 省人社厅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设立 | 市 | 行政许可 |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技工院校设立申请报告 3.设施设备证明 4.联合办学协议 5.技工院校申报评审表 6拟办技工院校的章程 | 1.办学经费来源证明 2.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经验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 20个工作日内 |
10 | 省人社厅 |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省,市,县 | 公共服务 |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2.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见习人员)(免提交) 4.毕业证书 5.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 20个工作日内 |
11 | 省自然资源厅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新办)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4.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的意见 5.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6.营业执照 7.组织机构代码证 | 1.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 2.户籍证明文件 | 7个工作日内 |
12 | 省生态环境厅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2.建设单位承诺书 3.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全本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6.环评审批申请表 | 1.依法公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意见 | 20个工作日内 |
13 | 省生态环境厅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2.建设单位承诺书 3.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6.环评审批申请表 | 1.依法公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意见 | 20个工作日内 |
14 | 省生态环境厅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文件等资料 3.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4.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 6.承诺书 7.自行监测方案 | 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 30个工作日内 |
15 | 省住建厅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发改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表(含有统一项目代码)原件 3.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省招标项目),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市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备案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申办人应持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 20个工作日内 |
16 | 省住建厅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围挡、扬尘防治措施等符合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1.资金证明承诺书;(建设单位提供) 2.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建设单位提供) 3.工伤保险缴费承诺书;(施工单位提供) 4.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告知事项的承诺书;(施工单位提供) | 20个工作日内 |
17 | 省住建厅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免提交)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发票或有效凭证 |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建筑起重机械和设备购销合同 3.产品合格证明 | 7个工作日内 |
18 | 省住建厅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免提交)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 5.建筑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 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 7个工作日内 |
19 | 省住建厅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 2.施工方案 | 项目合法性来源材料 | 7个工作日内 |
20 | 省住建厅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非投资类)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 2.施工方案 | 项目合法性来源材料 | 7个工作日内 |
21 | 省住建厅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申请表 2.营业执照(免提交) 3.营业执照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5.户外广告牌安全承诺书 | 户外广告牌效果图、地段示意图、施工结构图 | 3个工作日内 |
22 | 省住建厅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免提交) 3.授权委托书 4.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免提交)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7.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8.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的图纸及说明;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生产流程、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和用户排水水质情况表等材料 | 30个工作日内 |
23 | 省水利厅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 2.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3.评估机构评定的补偿方案 4.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权属证明 5.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 | 1.建设项目所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初步设计批文 2.替代工程取水许可证 3.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 7个工作日内 |
24 | 省水利厅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3.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1.取水许可申请文件 2.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 | 7个工作日内 |
25 | 省水利厅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2.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3.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及试运行情况 4.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5.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 其他和本项目有关的报告 | 7个工作日内 |
26 | 省水利厅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拟报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 4.水工程建设依据 |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说明或专题报告 | 7个工作日内 |
27 | 省水利厅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补偿措施实施方案 3.审批申请表 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1.城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第三方协议书 | 7个工作日内 |
28 | 省农业农村厅 | 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车辆备案 | 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车辆备案 | 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车辆备案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动物经纪人登记备案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免提交) | 1寸彩色照片、运输工具(行车证)复印件、经纪台账 | 5个工作日内 |
29 | 省农业农村厅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湖北省畜禽养殖场备案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养殖场主)(免提交) 3.营业执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选一)(免提交)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5个工作日内 |
30 | 省农业农村厅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其种子的备案 | 县 | 公共服务 |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 2.分支机构(或者销售者)营业执照(免提交) 3.持证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委托种子销售(或者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凭证复印件 | 5个工作日内 |
31 | 省农业农村厅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 县 | 公共服务 | 1.持证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种子生产者) | 委托种子销售(或者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凭证复印件 | 5个工作日内 |
32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县 | 行政许可 | 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免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冷藏设备清单 5.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6.冷却设备清单 7.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8.计量设备清单 9.化验设备清单 | 1.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 2.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3.卫生管理保障制度 3.生鲜乳收购站周围环境示意图 4.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 | 5个工作日内 |
33 | 省农业农村厅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 | 行政许可 |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免提交) 3.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免提交) 4.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基地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营场所、仪器设备的照片 6.品种特性介绍 7.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 1.生产经营场所情况说明、照片 2.菌种生产经营质量控制及保障制度 | 30个工作日内 |
34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2.经纪人身份证(免提交) 3.营业执照(免提交) 4.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 | 个体管理制度 | 3个工作日内 |
35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个体演员备案 | 个体演员备案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个体演员备案申请 2.演员身份证(免提交) 3.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免提交) 5.授权委托书 | 个体管理制度 | 3个工作日内 |
36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 2.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书面请示 3.专家论证意见 | 文物或标本的基本信息 | 7个工作日内 |
37 | 省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增或减少项目、诊疗设备)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批复文件 5.放射诊疗设备(或放射源)情况一览表 6一年内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7.一年内放射诊疗设备(或放射源)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 | 5个工作日内 |
38 | 省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申请(新办) | 省,市,县 | 行政许可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批复文件 4.放射诊疗设备(或放射源)情况一览表 5.辐射安全许可证 6.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副本 7.一年内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8.一年内放射诊疗设备(或放射源)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 | 5个工作日内 |
39 | 省卫健委 | 诊所备案 | 中医诊所备案 | 中医诊所备案 | 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 3.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免提交) 4.医师资格证(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免提交) 5.医师执业证(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免提交) 6..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免提交) 7.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 | 1.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 2.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3.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4..消防应急预案 | 5个工作日内 |
40 | 省卫健委 | 诊所备案 | 诊所备案 | 诊所备案 | 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3.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5.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6.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 | 1.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2.诊所规章制度 3.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4.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5.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 5个工作日内 |
41 | 省疾控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免提交) 3.所用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4.集中式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许可的申请材料:水厂净水、消毒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等设施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和水源卫生评价、卫生防护设施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环节以及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说明 5.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自检情况 6.属新、改、扩建工程的饮用水卫生许可的申请材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与《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 1.二次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许可的申请材料:供水设施场所平面布局图 2.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20个工作日内 |
42 | 省体育局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 县 | 行政确认 |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2.一寸报名照 3.身份证复印件 | 1.近一年内开展或协同开展30次以上志愿服务; 2.了解体育健身和竞赛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方法,能够承担一般性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工作; 3.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法,能够组织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20个工作日内 |
43 | 省体育局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省,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申请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从业人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免提交) 6.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7.场所使用权证明 8.登记机关核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9.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开户银行开具的验资函 10.从业人员名册 11.负责人名册 | 章程草案 | 20个工作日内 |
44 | 省体育局 | 对体育市场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 | 对体育市场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 | 对体育市场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 | 市,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身份证(免提交) 2.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 学历证书 | 20个工作日内 |
45 | 省医保局 | 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 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省,市,县 | 公共服务 |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 1.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2.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 7个工作日内 |
46 | 省医保局 | 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 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省,市,县 | 公共服务 |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免提交)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 1.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2.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 7个工作日内 |
47 | 省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县级权限) |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县级权限) | 县 | 行政许可 |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现状情况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5.单位或个人用地的申请申请书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7.违法用地处罚材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9.营业执照(免提交) |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 20个工作日内 |
48 | 省林业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县级权限)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县级权限) | 县 | 行政许可 | 1.建设或开展活动的申请 2.对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价论证报告 | 活动计划 | 10个工作日内 |
49 | 省林业局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 市,县 | 行政许可 |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审核意见文件 3.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实施目的和方案 5.证明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6.安全性证明材料 | 场地证明 | 5个工作日内 |
50 | 省税务局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县 | 其他行政权力 | 1.《清税申报表》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免提交) | 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2.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件 5.《发票领用簿》 6.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或判决书复印件 | 15个工作日内 |
51 | 省税务局 | 增值税预缴申报 | 增值税预缴申报 | 增值税预缴申报 | 县 | 公共服务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 1.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 15个工作日内 |
52 | 省税务局 |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 县 | 公共服务 |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 1.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 2.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 4.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 5.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 6.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7.《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8.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9.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10.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 15个工作日内 |
53 | 省税务局 | 入库减免退抵税 | 入库减免退抵税 | 入库减免退抵税 | 县 | 公共服务 |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3.使用耕地用途符合免税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 1.书面委托资料 2.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3.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 15个工作日内 |
54 | 省税务局 |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 县 | 公共服务 | 1.《退(抵)税申请表》 2.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 1.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2.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后续开发项目的说明 3.房地产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额、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和已经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各年度的适用税率的书面说明 4.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复印件 5.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15个工作日内 |
55 | 省税务局 |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 县 | 公共服务 | 1.《退(抵)税申请表》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 1.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进口协议复印件 3.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5.购进合同复印件 6.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15个工作日内 |
56 | 省税务局 | 车船税退抵税 | 车船税退抵税 | 车船税退抵税 | 县 | 公共服务 | 1.车船税完税凭证 2.《退(抵)税申请表》 |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1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