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点击登录查看就第一食堂美化加固修缮工程项目供应商遴选(采购编号:****)校内招标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函。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一食堂美化加固修缮工程项目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
三、相关说明:
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项目说明”。
(四)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50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五)工程地点:汕头市****点击登录查看北山湾校区。
(六)本项目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须承担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果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且在合同履约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响应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响应报价的风险。
(七)采购人不组织现场集中踏勘,响应供应商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身安全,响应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自理。
四、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建筑业。
4.响应供应商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中“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名录内的定点供应商,在遴选结果公告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参与项目定点议价程序及签订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至8月4日。
2.获取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现场提交报价文件):****10时00分。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314室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密封件加盖公章)。
3.开标评标时间(报价人可参加项目开标会):****10时00分。
4.开标地点:汕头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三楼评标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3楼314室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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