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亨大道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 **** PM 05:53
新亨大道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新亨大道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条款中的其他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该表述有误,现对该条款的其他要求修正如下: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2、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澄清或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无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本澄清变更公告未补充(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