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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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8****-000002-8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高州市****
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高州市****【进场编号:****】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信息有误:
原内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约定其中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不多于 2 家。
更正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其中勘察单位不多于1个,设计单位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误:
原内容: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须由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更正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其中勘察单位不多于1个,设计单位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项
原内容: 1.3.4 工程设计要求 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拟建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更正为: 1.3.4 工程设计要求 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拟建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 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四、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
原内容: 1.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须由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统一采用“(主)XXXX、(成) XXXX ”的格式。
更正为: 1.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其中勘察单位不多于1个,设计单位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更正公告为高州市****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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